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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全市8区10县(市)要本着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幼儿教育工作规划。

  二、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

  (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全市幼儿教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区、县(市)政府要配备专职幼教行政干部和教科研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农村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兼职幼儿教育视导员,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幼儿教育的发展计划,负责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庭幼儿教育,筹措经费,提供社区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

  各级政府要维护幼儿园的治安秩序,保证幼儿园的安全,保护幼儿园的合法权益。要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指导家庭幼儿教育的责任。

  (二)教育行政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关于幼儿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规范教育内容,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办好示范性幼儿园,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开展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实行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财政部门要在教育经费中统筹解决幼儿教育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幼教专项经费,用于全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区、县(市)财政也要适当解决本地幼儿教育经费,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向本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低收入家庭和流动人口的子女享有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

  物价部门是幼儿园收费的主管部门。市物价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定的《黑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黑价联字〔2006〕89号),制定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审验。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办园水平、级别和培养成本自行确定后,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备案,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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