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全市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市编委办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建委 市卫生局 市妇联
二○○七年四月五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04〕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市幼儿教育工作任务与发展目标
(一)今后4年(2007-2010年)全市幼儿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地方财政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的幼儿园为主体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依托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幼儿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为0-6岁儿童及家长提供科学的保育教育服务。
大力发展学前3年幼儿教育,普及学前1年教育。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每个区、县(市)至少办好1所国办幼儿园。
(二)城市各区(除呼兰区、阿城区、松北区外)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8%。呼兰区、阿城区、松北区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
城市8区示范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5%。郊区每个乡(镇)至少建1所中心幼儿园,积极开展0-3岁儿童教育试点。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三)10县(市)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70%,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0%。示范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3%。55%的乡(镇)建中心幼儿园,大多数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已通过"双高普九"的县(市),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76%,力争每个乡(镇)建1所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