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整治乱放商业噪声扰民,努力创建安详和谐的人居环境。 禁止商企采用音响设备向店外大音量播放音乐、招揽生意。及时查处居住区露天停车场、空车配货等噪声污染。坚持做好中、高考期间“安静月”噪声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学习备考环境。合理引导以健身和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为目的的扭秧歌、自发演唱、集体舞蹈等社区文化活动,限定时间、限定音响设备音量,疏导至不影响居民正常学习休息的广场、空地、立交桥下空间、开放操场的校园、开放的公园、下班闭店的商业区开阔地带等区域,处理好社区文化活动与学生学习、居民休息的矛盾,不断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九)整治沿街乱倒和洒落残土,以密闭化装载、安全化行驶、规范化消纳等文明运输和处置方式,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有偿服务。创造条件,落实消纳场倾卸回执核对机制,防止沿途偷卸滥倒。严格审核、审批、审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方案》、《建筑垃圾处置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运输车辆密闭合格证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排放、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发包或分包合同约定密闭运输、不沿途洒落、在指定地点倾卸等文明运输事项规定,实施有效的经济制约。加强运输管理,严格查处超高超载、超速及闯红灯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为。查处密闭不严上路、敞厢运输、随地倾倒残土、拉运沿街洒落等行为。取缔“黑车”营运。加强改装车质量监督,督促投入运营的改装车辆损坏后及时维修。支持新的运输企业和车主参加改装和运输,保持密闭车辆合理保有数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市场需求。完善技术保障,实行全程约束,规范装载,文明行驶,遵规消纳。通过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将拆迁、建筑和管网等工程施工给城市道路、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局长孔庆勋担任,成员由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规划局、市房产住宅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各区政府、哈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孔庆勋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