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理乱贴乱画,遏制违法张贴涂写对建筑景观、街路设施的损害和污染。综合运用清理、打击、查处、疏导等手段,充分发挥环卫队伍和街道办事处的主力军作用,切实落实有关单位清理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清理保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专业公司竞标承包街路清理。发挥专业清理优势,依托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提高清理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清理标准,对重点街路、广场进行不间断清理,确保达到“夜涂晨清、晨清日净”,杜绝简单随意涂抹覆盖所造成的二次污染。深化清理工作,扩大达标范围,创建多街路围合的精品示范区。采取标本兼治措施,依法中止乱贴乱画所留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严厉查处以办假证、收药、非法行医、非法印刷等为主的各类乱贴乱画违法行为。加大侦破和查处制售假证等乱贴乱画大要案工作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乱贴乱画蔓延。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单位,要支持便民利民社区揭示板建设,引导公众守法和规范发布信息广告,减少社区乱贴乱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已投入使用揭示板的日常维护,保持整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社区揭示板。结合清理乱贴乱画,指导临街企事业单位提高店面装饰和橱窗展示品位,清除违规张贴涂写的导购文字、广告招贴和残破对联。组织临街单位对楼体进行粉刷清洗,对污损墙面进行修补和油饰粉刷,保持临街建筑和街区容貌整洁,并符合城市规划色调要求。
(三)清理乱扯乱挂,倡导和建立文明规范、朴实热烈、富有浓厚文化气息的活动宣传与商业展示秩序。 严格管理,合理疏导,除经批准的省、市重大活动外,严格限制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护栏、线杆和灯杆等设施上设置宣传条幅和广告,对违规设置的由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予以清除。对商企开业或店庆确需营造喜庆气氛的,经批准可在经营地址设置少量条幅和升空气球。严格限制设置楼体布幔,控制设置其它布幅宣示物,禁止在保护建筑上设置广告以及临时性布幅宣示物,对违规设置的予以取缔。经批准设置的宣示物要按照许可的内容、数量、规格、位置和期限设置,损坏后及时更新,到期立即撤除。不得利用树木拴挂条幅、绑缚旗帜。尽快制订出台哈尔滨市市容标准和牌匾设置技术规范,进一步引导和约束牌匾等设施规范设置。集中清理整顿影响城市景观的一店多匾、违规超大牌匾、广告代匾以及滥设标志、旗幌现象,区分不同情况,引导补办手续,指导规范设置,劝导自行清除,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以牌匾规范设置和临街店面净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组织创建市容规范示范街,力求牌匾等店外设施、店面既体现个性化、多样化,又符合安全、美观、明快、协调等要求,凸显城市文化和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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