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哈尔滨市整治“三违六乱”
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存在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占用道路设置商亭设施,小区庭院违法私建,街路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放商业噪声,乱挤乱占桥下空间,沿街乱倒和洒落残土等“三违六乱”问题,努力创建整洁通畅和谐的城市环境,大力推进“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现代文明城市建设,决定自现在起到年底开展整治“三违六乱”创建整洁通畅和谐城市环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和造福群众的理念。集中力量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坚持依法行政和保持稳定的总体要求。疏堵相济,管理与服务结合,规范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氛围,维护稳定大局。
(三)坚持统一领导、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和多方参与的组织推进方法。整合管理资源,协调社会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长效管理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态度。清理和规范并重,整治和维护并举,巩固整治成果,形成持续稳定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针对“三违六乱”问题,重点抓好“五清一拆三整治”工作。
(一)清理违规户外广告,营造规范的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利用秩序和协调美观的广告设施景致效果。 按照《
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
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理整顿市区重点一、二类街路两侧及广场周边,市区245栋保护建筑,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依附桥梁、灯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含空白版面架体等)。对需要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改和验收,对符合保留条件并交费的给予办理行政许可,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实施行政处罚。积极推行户外广告空间资源有偿利用和“招、拍、挂”市场运作机制,公平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科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打造承继历史文脉、彰显现代品位、协调靓丽、群众喜爱的北方历史名城街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