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校园清洁优美,卫生间、厕所、下水道等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有节水、节电、节能意识,对废旧书刊、纸张等实现了资源回收再利用;
4、申报绿色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主管人员和任课教师必须是经过市以上(包括县级市)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知识或绿色学校业务培训;
5、评选的绿色学校其活动必须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过宣传,教师的环境教育论文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正规刊物上发表过,环境教育教案被自治区或国家环保总局评为优秀教案的单位优先推荐。
附件2:
自治区“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表
地区:
学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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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校长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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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电话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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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幼儿园)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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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环境建设 │制度建设 │创建过程 │教育效果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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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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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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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填字)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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