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检查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宁环办发〔2006〕31号)
各市环保局: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做好《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要求和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编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于2006年7月正式启动,各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在自治区《规划》编制工作技术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编制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正在按计划进行。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切实保证调查和报告编写质量,自治区《规划》编制工作技术领导小组根据目前各市的工作进度及存在的困难,将组织技术组到各地检查,进行调研并协助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