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好工商所的决定
(陕工商字[2007]51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分局),杨凌工商局:
近几年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基层建设,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为目标,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以建设“好所长、好队伍、好机制、好作风和好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工商所”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争创“五好工商所”的先进典型。为了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投身于基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和工商事业的改革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创建“五好工商所”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自下而上逐级考核申报,省局统一考核验收,决定授予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火车站工商所等97个工商所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好工商所”。
凡被授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好工商所”的工商所,奖励价值1万元的执法办公装备。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把工商所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省局号召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掀起学习“五好工商所”的活动热潮。要认真学习他们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忠于职守的思想品质;学习他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市场监管机制改革,争创一流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扎根基层、不畏艰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踏踏实实干事业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情系群众,热情服务的宗旨意识;学习他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争创一流,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好工商所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全省工商系统五好工商所”名单
(97个)
西安市(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