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哈政发〔2007〕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哈尔滨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业经2007年4月19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哈尔滨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就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快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为重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和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将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坚持改革规范推进,切实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制度和法律确立下来。
--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平稳和谐推进。
二、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扎实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用事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的研究,推动政府成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组织者和维护者;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分开,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健全新增(减)审批事项申报、会签、审批服务、审批责任监督“一体化”工作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化政府履行审批职能的实现方式,提高行政效率;研究建立行政许可项目动态评估机制、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论证机制及审批和许可事项监督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