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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宣传使用公交IC卡乘车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邀请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和公共财政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做好票制改革和乘车持卡消费票价优惠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邀请市委老干部局会同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和市教育局配合市交通局做好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70岁以上老年人和中小学生持卡消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策划等各方面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1.由市交通局组织宣传内容的编写工作,包括公交IC卡发行和使用指南、宣传单的编写,车厢内张贴宣传画、网点张贴宣传海报的设计,网络传播内容的策划和服务热线的设置。

  2.由市交通局组织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管理和司乘人员进行公交IC卡业务知识和技术应用的培训工作,编写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包括使用公交IC卡乘车的意义、公交IC卡的使用方法及相关基础知识,使其熟练掌握操作方式并能够向乘客宣讲。

  3.由市交通局与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委老干部局和市老龄办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网络,向中小学生、70岁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因公负伤人民警察和离休干部发放宣传单。

  (二)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1.邀请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交通局配合,通过在《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生活报》、《新晚报》、《黑龙江晨报》和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电视台以及省、市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电话联线等方式,宣传报道公交IC卡建设情况及全国各地使用公交IC卡情况。

  2.邀请市委宣传部会同市交通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和市老龄办共同负责,组织老年卡、优待卡、学生卡发行启动仪式,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3.由市交通局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IC卡专家,采取走进直播间的形式,现场进行宣传和答疑。

  (三)职能部门开展宣传

  由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和市民政局负责,邀请市委老干部局参加,发放使用公交IC卡乘车宣传单、使用指南及反馈情况表,使中小学生、70岁以上老人、离休干部、伤疾军人和人民警察阅读、了解和掌握公交IC卡使用知识。

  (四)通过网络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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