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宣传使用公交IC卡乘车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宣传使用公交IC卡乘车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哈尔滨市宣传使用公交IC卡乘车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定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使用公交IC卡方式乘车。为切实做好宣传使用公交IC卡乘车工作,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采用这一方式乘车的意义、作用和优越性,提高对持卡消费的信任度和认知度,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使用公交IC卡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推行使用IC卡乘车是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城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数字哈尔滨"的实际步骤,是加强公交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推动公交优先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宣传实施公交IC卡票制改革的具体政策,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公交票制改革是一项惠民、便民、利民之举。
(三)宣传公交IC卡基本知识,使广大市民明确公交IC卡的种类、购卡、充值、刷卡乘车使用方法及相关规定。
(四)宣传全国各地实施公交IC卡情况,重点介绍北京、上海、沈阳等国内城市实施公交IC卡票制改革情况及成功经验,促进我市公交IC卡票制改革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市宣传使用公交IC卡乘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宋国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刚、市交通局局长贾剑涛和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明艳担任,成员由市信息产业局党组书记郭子明、市物价局副局长王亚卓、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志强、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于全武、市教育局副局长谌大业、市老龄办副主任陈久民、市财政局副巡视员颜世春和市委老干部局副巡视员马中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任由李明艳兼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