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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强化行政审批责任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法治、服务、责任”的行政理念,依法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现有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使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得到固化和整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将易于滋生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承担的审批项目名称、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权限、超时不办、违反程序等行为给市民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办事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强化审批责任和审批行为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权力寻租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及时调整充实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局、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领导组成。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市编委办主任陶永湖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把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并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实施。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由市编委办牵头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创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方式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实施,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局为责任单位。强化行政审批责任监督制约机制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实施,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
  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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