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的法治原则,在完善政府部门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监督的体制和机制的同时,做到审批人员与监督人员相分离,同时强化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和审批人员审批责任的有效监督,确保部门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的清理结果,全面清理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视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应的法规规章。加大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行政审批环境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力度,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方式加以规范,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相应的责任。通过全面清理法规规章,确保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设置的随意性,杜绝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为维护部门或小团体利益而不愿放权、滥用权力问题。
(二)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结合全面清理法规规章工作,同步推进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梳理,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到最低限度并适时公布清理结果。应由市级审批且具备条件的,统一纳入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暂时进不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可分别办理,但需纳入统一监管之中,实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研究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新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及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等“一体化”长效工作机制。坚决纠正行政审批“体外循环”和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暗箱操作问题。
(三)创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方式。 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运行机制,继续全面抓好审批提速拓展工作,对已经提速的窗口和项目,通过制度和程序予以确定,巩固提高审批提速成果;对在2006年尚未提速的窗口单位,依照
行政许可法和实际工作情况,推进审批项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速,不断探索开发新的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行限时并联审批。建立健全与“一站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条龙”审批服务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通报和公示,全面实现“阳光作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研究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构筑公共行政快速通道,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制”、“预备期制”、“告知承诺制”等特事特办制度,使审批服务全面提速增效。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在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按照企业、公众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积极探索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在线办理模式。参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在线办理。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方式创新,推动行政审批载体服务功能和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争取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