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7〕15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1日

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哈发〔2007〕6号)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7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办发〔200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为维护部门或小团体利益而不愿放权、滥用权力产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对现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审批程序和方式,创新审批服务工作方式,引导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勤政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为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和制度保障。

  创建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同步调整的原则。 随着国家和省全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规章工作的深入开展,参照国家、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结果,进一步对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减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数量,做到上下对应,确保依法有序管理。

  (二)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 切实把让广大市民舒心、让投资者顺心作为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的工作标准和重要内容,能够减少的审批环节和条件,一律从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降低办事成本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整,努力把我市建成政策更加宽松、社会交易成本更加低廉、服务更加周到细致、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城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