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口计生调查考评工作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口计生调查考评工作纪律》的通知
(陕人口发[2006]94号)
各市、县 、区人口计生委 ( 局 ) :
现将《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考评工作有关规定》(试行)和《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考评工作纪律 》(试行)印发你们,请转发到乡(镇)、村一级,并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考评工作有关规定
( 试行 )
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调查考评机制,严肃调查考评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轻基层负担,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考评工作不受干扰,真实有效,现规定如下:
一、各设区市、县 ( 市、区 )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一律不得招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考评工作人员。
二、不准为调查考评组提供食宿。不准向调查考评工作人员赠送钱、物和土特产,不准为调查考评组和工作人员报销各种费用,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不搞迎来送往。召开各种会议会场一律不摆水果、香烟。不安排脱离实际工作内容的仪式、议程。
四、不尾随调查考评工作人员。不组织群众阻拦、阻挠调查考评工作人员。若在调查考评过程中发生纠纷,主动协助调查考评工作人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疏导围观群众。
五、尊重群众,不打骂侮辱群众,不刁难群众,不损害群众利益,不破坏群众财物 ,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尊重、支持调查考评人员的工作,及时、准确、真实提供统计数据、帐表卡册等相关资料 , 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 不弄虚作假。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向调查考评人员了解相关情况、数据、结果。尊重事实,不误导调查考评人员。
八、实事求是,不盲目追求高指标。尊重调查考评结果,不闹无原则纠纷。不纠缠调查考评工作人员修改数据、结果。严禁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