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改革创新、完善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型,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自身发展存在的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都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完善。
三是城乡一体、协调发展。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按照社会公平的原则协调好各方面利益,统筹解决好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发展问题,缩小城乡居民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逐步使大家享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同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二)发展目标。
1.人口。
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省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考核指标,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常住育龄人员免费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十一五”期间,年均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出生率保持在10‰以下,年均户籍出生人口性别比力争控制在110以内;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 (指经省核定的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1,090万人(市辖十区895万人),户籍人口控制在810万人以内(市辖十区控制在665万人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城市化率达到85%。
2.就业。
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建立和完善城乡平等就业制度、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保障体系,为本市户籍城乡劳动力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本市户籍劳动力比较充分就业。“十一五”期间,年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年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到2010年,城镇从业人员达到430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0%以上。
3.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面和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全力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各种社会保障需求。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0万人、500万人、265万人、250万人和120万人,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医疗救助、教育援助、就业援助、住房保障全部覆盖符合条件人口,老年福利机构床位达到4万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9%以上。
四、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人口调控管理与服务。
1.创新管理制度与服务手段。
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合理分布”的人口方针,加强人口政策与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的综合协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人口自然增长与人口机械增长调控管理,进一步创新人口调控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人口总量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人口结构优化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相协调、人口分布与城市空间发展和产业布局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