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9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贯彻《
义务教育法》,健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直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推进城区免费义务教育,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妥善处理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努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在加快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下,条件成熟时逐步取消择校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初中建设和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推进教育e时代工程,缩小城乡和城区学校之间差距,使适龄人口均能享受到基本同质的义务教育,2007年实现创建全省教育强市的目标。巩固示范性高中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省、市一级高中优质学位占普通高中总学位的比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确保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按照在调整改革中加快发展的思路,促进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稳步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加大职业教育调整与改革力度,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拓宽多元化投入渠道,发挥职业教育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更新的支撑作用。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改革和完善财政核拨经费办法,充分发挥市属财政核拨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在促进本市新成长劳动力充分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建设8所国家级示范性职业学校、8个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和10个省级以上实训中心(基地),使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优质学位占中等职业学校总学位的70%以上。
按照巩固、调整、提高、发展的原则,适度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设置,积极推进广州医学院新校区建设,围绕普通高等教育以广州大学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以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社区高等职业教育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主、现代远程高等教育以市广播电视大学为主的思路,完善高等教育布局。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招生计划管理,把高等教育的发展从扩大规模转到以提高质量为主。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实力。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利用远程教育网络,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发展和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加强广州大学和市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高职专业建设,新建1至2所农村特殊教育学校。落实《
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二)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在2010年前全面实现区(县级市)有三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或博物馆)、一街(镇)一站(综合文化站)、一村一室(文化室)、“村村通”广播电视,构建功能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深入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完成广州歌剧院、广州新图书馆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形象。继续实施文化精品战略,争取更多的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打造文化品牌,办好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第四届世界民间艺术节、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羊城国际粤剧节、广州民俗文化节、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声响亚洲”文化节、羊城书展、华语动漫“金龙奖”等文化活动。发挥广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岭南文化中心地、近现代中国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文化资源优势,加强对南越国遗迹等文化遗产及广东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城市自然生态景观、历史人文景观和城市设施景观的高度融合。继续深入开展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打牢构建和谐广州的思想道德基础。全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
大力推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提高我市文化生产力。整合文化产业资源,调整文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构建和完善以传媒业、出版发行业、音像业、文化创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游戏和动漫游戏业、文化信息服务业等优势产业为主导产业、相关产业联动发展、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