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乡之间社会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公共资源较多集中在城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农村教育、卫生资源等公共产品总量不足,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和农民社会保障仍是当前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3.社会事业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社会事业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和条块分割的问题依然存在,导致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此外,社会事业财政资金稳步增长机制以及多渠道筹资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富民强市、科教兴市、依法治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注重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作为构建和谐广州的重要着力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重点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完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转变,激发社会事业发展的活力和效率,提高社会发展和管理水平,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关切民生、解决民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需要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坚持统筹协调。在优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落后地区的发展,扩大教育、卫生、文化等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城乡之间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确立政府在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4.坚持改革创新。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社会事业机构的发展活力和运行效率,为加快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三)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群众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建设更加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普遍提高;社会活力进一步增强,创新型城市的基础不断巩固;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运行健康有序,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广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户籍人口(指在本市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下,到2010年户籍人口控制在810万人以内,常住人口(指经省核定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1,090万人。
--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年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
--居民平均预期寿命78岁以上,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万以下。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
--广义体育人口占总人口59%以上,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7%。
--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0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9,800元。
--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35%以下,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40%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育优先和均衡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逐步加大投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我市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5%,建立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及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多元化投入的教育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推进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市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城市,全面提高市民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