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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四)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鼓励建立为老服务行业中介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社区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类组织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开展社区帮扶互助工作,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有序开展为老服务工作。商业饮食、社区居民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类服务性行业及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情况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和照顾。发挥市总工会职工济难基金会及其他涉老基金会的积极作用,救助因患病、意外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退休职工。通过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社区老同志对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文化科技教育,发挥他们的余热,实现老有所为。

  三、转变思路,拓展服务内容

  (一)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2007年继续抓好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7个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扩大到全市范围。政府重点资助有特殊困难并需要生活照料的劳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老工人和孤寡、独居、高龄、伤残、特困、重病等9类人员参加居家养老,不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内容,逐步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医疗等后顾之忧。

  (二)充分发挥各种为老服务设施、场所的作用。街道和社区两级“星光老年之家”要充实为老服务内容,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履行老年人管理服务职责,将为老服务政策落到实处。其他为老服务设施、场所的建设,要遵循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搞好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使之逐步成为社区老年人服务的重要载体。各种为老服务设施、场所要广泛开展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辅导、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为老服务项目。

  (三)建立和推广“平安钟”呼援服务系统。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尽快建立“平安钟”呼援服务系统网络平台,努力实现到2008年“平安钟”覆盖全市的目标。重点资助低保、低收入群体中的独居、双老老人,四级以上残疾老人,老劳模,老烈属,老残疾军人等对象安装“平安钟”,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

  (四)加强老年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切实承担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老年人联系卡,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医疗卫生宣传活动,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诊疗建议。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的老年人减免有关费用。街道社区卫生中心(站)应组织医护人员为本辖区范围内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并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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