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穗府办〔2007〕1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我市社区为老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为老服务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社区为老服务工作的意义。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人有98.83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3.2%。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市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尊重、关心、爱护和照顾老年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口老龄化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随着我市纳入社区管理的老年人逐年增多,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市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仍存在资源分散、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紧缺、服务水平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依靠街道、社区力量,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街道社区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有健全的机构,有稳定的队伍,有完善的活动设施,有丰富的服务项目,有经常的社会活动,有科学的考评机制,重点确保贫困、高龄、鳏寡孤独、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老年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物质生活、文体活动、医疗保健等切实得到保障,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社区为老服务
(一)高度重视为老服务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老年人管理服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制定为老服务政策和行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促进为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为老服务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