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监督机制。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律师监督渠道,公布各种投诉举报方式;把接受委托时先行告知当事人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和投诉举报方式,作为律师应当对当事人履行的一项义务;严格执行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委托人反馈的监督卡由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收集;省厅将在“神州律师网”、《律师与法制》杂志设立“曝光台”,对违法违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予以曝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要在本地通过媒体设立“曝光台”。
(四)完善诚信机制。要对广大律师进行经常性的诚信教育,使“诚信为民”成为广大律师的坚定信念。要通过服务承诺、过错赔偿、责任追究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体系,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记录、披露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结果。同时,建立完善律师业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律师工作政务公开程度。
(五)完善奖惩机制。要加强对律师协会开展律师评优创先活动的指导,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大力表彰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完善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建立规范的投诉查处程序和行之有效的投诉查处手段。各级律师协会要抓紧完善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由法官、律师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以保证惩戒的公正性、权威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之间要加强律师投诉查处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建立和完善联系协调的工作制度。
(六)完善管理责任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相互关系,摆正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位置,防止管理工作的错位、缺位,充分发挥监管者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案情的报告制度,对疏于管理、放弃管理以及袒护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做出严肃处理。
五、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能否取得成效,关键看各级领导对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视程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这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教育整顿活动的顺利进行,省厅决定成立浙江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胡虎林厅长任组长,吴强军、储雪青副厅长任副组长,组员为:唐田宝、叶东大、陈伟强、朱晓晔、秦小平、王秋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伟强任主任,叶东大、秦小平任副主任,成员为:李建华、俞柏盛、邵素珍、黄卫东、潘伯文。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领导,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报告。
(二)求真务实,务必取得实效。根据司法部的要求,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律师与法官在相互交往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个人执业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情况等。各地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禁止走过场、弄虚作假。要从学习教育、依法管理、严格监督、行业自律等方面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坚持不懈地抓,确保抓出成效。同时,要采取开门进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方式,在学习动员开始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发放律师行风评议表、召开律师行风评议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和各政法部门的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关律师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司法部将另行通知。律师行风评议情况,各地要连同教育整顿总结一并报省厅。根据队伍建设要求,省厅将编印《律师须知》,下发全省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