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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57.加快噪声污染扰民的整治。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控制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过住宅、医院、学校等声敏感区的交通项目产生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的监管,及时严厉查处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严厉查处各类机动车在中心城区夜间超速行驶。(本部分工作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58.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突出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街小巷,彻底清理卫生死角,2007年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2007年,改造和更新60台垃圾压缩运输车,逐步解决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滴漏污染问题。2008年,落实一、二级马路16小时保洁、三级马路12小时保洁、居住区14小时保洁,市区常住户上门收垃圾率达到100%,城区实现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无盲区管理。到2009年,基本完成现有垃圾压缩站的升级改造,逐步普及车载桶装垃圾收运新方式,减少路边垃圾临时装车点。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习惯。(本部分工作由市市容环卫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支队、市创卫办、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59.推进社区绿化和环境整治。到2007年底,完成全市75%以上社区的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全市社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25%以上。全力推进城市和农村的道路照明建设,城市道路及内街内巷全部实现路灯照明,村镇道路、街、巷要完善路灯照明设施,实现路灯照明。确保社区内有公共绿地和市民活动场所,基本消除“六乱”现象。到2008年底,基本解决城建规划及改造中供水和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本部分工作由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支队、市绿委办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60.加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制定《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定》和全市再生资源社区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构建由社区回收、市场集散交易中心和综合利用处理三个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加快中心城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示范站(点)改造和社区回收网络建设,2010年建成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本部分工作由市经贸委组织,市供销合作总社具体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建委等部门配合)

  十、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61.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水平。2007年起,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到2009年,实现城区居民平均每千户拥有一个符合标准的户外文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区(县级市)有三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或博物馆)、一镇(街)一站(文化站)、一村(居)一室(文化室)、一人一册(书)。(本部分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62.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2007年到2009年,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完善农村体育设施,使建有标准篮球场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建有“两场一池”(篮球场、全民健身广场、游泳池)的农村乡镇比例达到35%,全市社区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或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水平。(本部分工作由市体育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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