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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户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时政国情省情教育;“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反对各类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普及科学常识和文明风尚教育;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教育。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一是抓好集中学习培训。首先要制定学习培训规划。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制定党员中长期学习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具体要求、检查评估办法等。要深入研究和把握党员教育规律,努力增强计划性,提高针对性,突出实用性。要结合实际,采取科技下乡、巡回宣讲、参观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提高党员学习培训的质量。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党员学习培训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其次要确保党员学习培训的场地、师资和教材。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校、院校、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建立由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党员领导干部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在使用好中央组织部统一编写的党员学习培训教材的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辅助教材。第三要确保党员学习培训的时间。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六天。第四要确保党员学习培训的覆盖面。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手段,扩大党员学习培训覆盖面,对流动党员要通过派专人联系和邮寄资料等方式,组织学习培训,对年老体弱的党员和个别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要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等形式,落实学习要求。
  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每5年由县级以上党委作出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党性,永葆先进性。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开展活动,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要开展“结对帮扶、扶危济困”活动,结合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的“联企帮困”活动和在农村党员中开展的“联户扶贫”活动,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困难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工作生产技能。要开展设岗定责和创建党员责任区活动,使党员履岗履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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