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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晋组发[2007]6号)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 国防科技工业党委组织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巩固和发展我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以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服务大局、联系实际,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施教,坚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坚持严格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主要目标:
  一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是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使广大党员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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