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5〕29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确保省、市、县(市、区)各保存的相同时点调查成果资料的规范和质量,确保市级汇总和省级汇总的顺利进行,确保“以图管地”土地资源管理新机制的建立,现就进一步做好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汇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交成果
  (1)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2)元数据库,(3)栅格影像数据库(线划影像套合图),(4)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5)田坎系数测算资料,(6)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自检报告,(7)1:5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二、汇交成果提交形式
  土地更新调查成果分别以数据光盘、纸质图件和输出的纸质报告、纸质表册形式提交。其中以数据光盘提交的成果为:(1)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E00和VCT格式数据)、元数据库,(2)栅格影像数据库(线划影像套合图),(3)1:5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E00格式数据),(4)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Excel表格),(5)田坎系数测算资料(Word文档),(6)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自检报告(Word文档);以纸质图件提交的成果为: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以纸质报告提交的成果为: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自检报告;以纸质表册提交的成果为: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和田坎系数测算资料。
  三、具体要求
  (一)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
  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以E00和VCT数据格式提交,具体要求为:
  1、数据分层:分行政区、境界、权属单位、权属界址线、权属界址点、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地类界线、注记以及专项调查范围、辅助要素等十二个图层。
  2、数据剖分和拓扑关系:行政区域、权属单位、地类图斑层必须保持严格的剖分和拓扑关系,不得出现缝隙和交叠以及“碎图斑”现象,层间要素满足共线要求。
  3、数据属性表结构和内容:其属性表结构中的基本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等必须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定(试行)》4.1土地利用要素属性表结构的要求,权属要素属性表结构应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补充规定的要求,行政区和地类图斑层属性表结构中的相关平差面积字段可以省去;属性内容正确,与图形保持语义一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