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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4年度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4年度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浙土资发〔2005〕4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2004年,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这条主线,认真贯彻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努力提高国土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国土资源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根据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和考核办法,在各处(室、局)及厅直属事业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厅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进行了考查、核实,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土地利用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环境处、厅信息中心(省地质资料档案馆)、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为200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土地利用规划处、耕地保护处、地籍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勘查处、执法监察局、科技与教育处、直属机关党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工会工作委员会、厅物业管理中心、省地质调查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省土地整理中心、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为200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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