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和发动阶段。2005年10月前,为组织准备和思想发动阶段。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成立“双优”活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适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大造声势,提高开展价格诚信建设的社会认知度,动员更多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物价员参与“双优”活动。
2、组织争创阶段。2006年7月前,为开展创建和争优活动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组织和引导所属(所辖)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物价员开展创建“价格诚信优秀单位”、“价格诚信优秀个体工商户”和争当“优秀物价员”活动。参加“双优”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物价员,要对照“双优”评选标准(附后)积极创建,围绕创建主题,大力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大力开展“规范明码标价、反对价格欺诈”和价格行为自我监督的活动,努力提高价格自律能力;大力开展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价格承诺制度、售后服务制度建设活动,努力提高内部价格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
3、报名、推荐阶段。2006年8月,为“双优”活动的报名和初评推荐阶段。市直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区、市、县“双优”活动办公室要在报名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筛选初评工作,严格把好初评关,并按时做好“双优”的推荐上报工作;市“双优”活动办公室要做好上报、直报单位和个人的资料汇集整理等工作。
4、考核验收阶段。2006年10月-11月,为网上公示和验收阶段。市“双优”活动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单位在网上公示和按标准验收,并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和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候选名单,报市“双优”活动领导小组(评委会)批准确定。
5、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12月,召开大连市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和优秀物价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第一届“双优”活动工作,表彰优秀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称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双优”活动,积极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是价格主管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一项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价格监管工作。为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开展“双优”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活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分工专人负责,加强工作协调,掌握活动过程,抓好各活动阶段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