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最近一段时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船舶碰撞事故,特别是6月15日广东省发生的船舶撞桥事故,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部决定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两防”活动),制定了《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见附件2,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并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了“两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交通部李盛霖部长、徐祖远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根据交通部《整治方案》的要求以及李部长、徐副部长的讲话精神,现就本市开展“两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本市水上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对“两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本市内河集通航、取水、泄洪等功能于一身,一旦发生恶性水上交通事故,不但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而且有可能影响到取水、防汛甚至是城市的安全。今年,通过“平安航区”建设主题活动和排摸整改安全隐患专项工作,本市水上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事故仍时有发生,影响本市水上安全形势的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各交通主管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要将本次“两防”活动作为维护本市水上安全形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二、认真分析各管辖区域水上安全的薄弱环节,按照时间节点,明确目标,抓住重点,切实落实部“两防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两防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部《整治方案》明确的时间要求,本次“两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7年7月1日到8月15日,为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阶段;第二阶段:2007年8月16日到11月15日,为通航环境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阶段;第三阶段:2007年11月16日到12月31日,为总结阶段。
根据部《整治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结合上海水域实际,市港口局确定的本次“两防活动”的重点对象和内容为:
1、重点水域:黄浦江内河水域、蕴藻浜、苏州河、淀浦河、淀山湖、川杨河、大治河的通航安全。
2、重点单位:客运企业、浦江游览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乡镇渡口渡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