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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4、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从事农机培训工作一年以上。

  (二) 教练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实践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男性教练员年龄不超过60岁,女性教练员不超过55岁。
  5、具有两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及相关的驾驶证件,并熟悉交通法规,驾驶操作技术熟练,动作准确,符合操作规程。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五条 符合教员条件的人员,向市农机主管部门报名,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 填写《山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申请表》(附表1)一式二份。
  (二) 交验身份证、驾驶证一式二份。
  (三) 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 申请教练员证的需提供有效驾驶证件和单位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五) 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第六条 市农机主管部门对申请入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申请表中签注意见后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所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将有关材料集中上报山西省农机监理总站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参加山西省农机局组织的培训、考试。

第四章 培训、考试与发证

  第七条 教员培训按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和有关规定进行。
  (一) 理论培训内容为: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拖拉机驾驶理论、拖拉机构造及维护知识、拖拉机配套机具、拖拉机使用技术规范、交通工程基础理论、救护常识、行车安全等。
  (二) 驾驶操作培训内容为:道路综合驾驶、场地驾驶、农具挂接与田间作业、机具维护与保养等。
  (三) 总学时按农业部最新颁布的教学大纲规定执行。

  第八条 教员考试
  (一) 理论教员进行笔试(闭卷)与示范讲课。
  (二) 教练员进行笔试(闭卷)、路考、场地驾驶考试。
  (三) 教练员路考、场地驾驶考试不合格的,可在现场申请重考。重考不合格的,半年内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重新申请培训。
  (四) 教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期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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