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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06年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雁门关机械化生态畜牧经济区涉及大同、朔州、忻州、吕梁、太原的30县(区),即:大同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大同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阳高县、天镇县、怀仁县、右玉县、山阴县、应县、平鲁区、朔城区、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静乐县、宁武县、代县、繁峙县、五台、兴县、岚县、方山县、娄烦县。
  种草面积较大,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作业。当地政府重视,地方财政状况良好,对发展畜牧业有积极性,农民群众有购买机具的能力和积极性,有一定的机械化作业基础。农机部门市场观念强,有组织协调力。
  4、有关要求
  拟定建设10到15个示范县,要求每个县申报资金额不小于10万元,自筹资金不少于20万元。

  五、农机生产作业用油补贴试点(项目编号SC-2006-05)
  1、项目建设目标
  为了探索农机作业用油补贴的机制,2006年继续进行农机生产用油补贴试点项目。
  2、实施内容
  农田作业用油补贴,就是指对开展农田作业的农业机械用柴油实行一定的作业补贴,以实现种粮农民的利益和农机作业户的利益不受损失,稳定和规范农机田间作业价格,进一步保护种粮农民开展农田机械化作业的积极性,达到稳定和促进粮食生产的目的。2006年主要在我省确定的粮食主产县范围内对机耕、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等作业环节中影响粮食生产的关键环节实行补贴。
  3、申报条件
  申报县必须是粮食种植面积大,机械化作业水平高,农业机械装备数量多,农机田间作业管理组织工作搞得好。充分发挥燃油补贴的调节作用。
  4、有关要求
  计划安排5-10个试点县,每个县申报补贴金额控制在30到50万元之间。

  六、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生产示范项目(项目编号KJ-2006-01)
  1、项目建设目标
  2006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继续以提高粮食产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以扩大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和加强农民技术培训为主要任务,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突出重点、全面发展的原则,对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县将增加项目投资,对保护性耕作项目执行较差的县将减少项目投资,并在全省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县,布点进行试验示范,为今后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2、实施内容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立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和辐射推广区,逐步扩大示范推广面积;对项目区农机手和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引导农民逐步自觉地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充分利用现有机具的同时,配套新增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并组织机手和农户进行统一作业;建立保护性耕作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3、申报条件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申报面向全省各县。重点以一年一作小麦、一年一作玉米、小麦玉米一年两作和小麦豆类玉米两年三作等粮食主产区为主。申报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县应具备以下条件:当地政府领导重视,对推广保护性耕作积极性高;自然条件较好,耕地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机械化旱作农业基础,现有动力机械能够基本满足保护性耕作作业需要。已经开展了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工作的县,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县将优先选择。
  4、有关要求
  拟订继续安排10个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重点项目县,新增加5个重点项目县,安排50个保护性耕作项目示范县。各市(地)对新申报的项目要进行排序推荐,省局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择优选定。正在执行项目只上报本年度实施方案,续建或新建项目要按省局科技外经处下发的可研报告格式填报。
  2006年保护性耕作重点项目县,省财政资金投入15-25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项目示范县,省财政资金投入10-15万元,项目执行期1-2年。省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关键机具补贴,作业补助和技术培训。同时要求市、县财政1:1配套,农民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省级投资的3倍。

  七、果品机械化生产加工项目(项目编号KJ-2006-02)
  1、项目建设目标。
  围绕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结合农机化发展的实际,主要在干鲜果品生产加工示范的生产规模、作业环节、优良品种选择、采后处理与加工等方面进行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以达到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果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和果农收入的目的。
  2、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果品生产或加工机械化示范点,示范推广先进、安全、低污染的植保机械;试验示范机械化中耕、施肥、除草技术;试验示范果品采后处理及贮藏保鲜等初加工技术,主要是苹果的小型分级、保鲜库,红枣的烘干、分级、去核等设备和技术;试验探索机械化果品加工技术。
  在机具的开发研制方面,近期重点是支持有关科研及生产单位开发果树中耕施肥机、修剪枝器具、移动式果品采摘架(器)、葡萄越冬掩埋机等实用的机械设备和技术,并进行初步的性能试验和适应性试验。
  3、申报条件
  在区域布局上,主要在运城、临汾及晋中重点发展红富士及元帅系苹果;吕梁沿黄河发展红枣产业带;太行山、吕梁山重点发展核桃产业带;太原等主要发展葡萄;大同朔州宜发展仁用杏。
  4、有关要求
  初步拟定安排10个左右示范县,每个示范县省财政资金投入不小于10万元,要求地方和农户配套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资金投入的3倍。

  八、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示范县农机化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1)
  1、项目建设目标
  该项目按照《山西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试点方案》、《山西省特色农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各试点县优势农产品的发展规划要求,以实现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现有农机化水平为基础,以促进当地优势农业产品的规模化发展为目标,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2、实施内容
  紧紧围绕我省制定的“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优势农业产品布局规划”,结合当地优势农产品的发展规划,依托一个产业,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购什么”的原则,发展相应的农业机械,在项目区内拟定的产业中,加大机械投入,增加机械总量,提高机械化程度,努力实现《山西省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试点方案》中农机化的指标。
  3、申报条件
  省政府确定的十个农业与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即:河津市、泽州县、长治郊区、侯马市、尧都区、太谷县、榆次区、阳泉郊区、清徐县、怀仁县。要求当地政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业与农村现代建设规划》和相应的《农机化发展规划》,根据全省优势农产品发展布局,制定出当地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4、有关要求
  每个试点县申报的财政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具补贴,要求每个项目实施县财政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不低于20万元。

  九、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项目编号TG-2006-02)
  1、项目建设目标
  实施此项目就是要利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及设备,解决秸秆利用中的收、贮及加工等环节中面临的问题,普及秸秆机械化利用技术,扩大其应用面,尽快提高我省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2006年新增各类秸秆加工及收获机具2000台,新增加工能力25万吨以上。
  2、实施内容
  结合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际,紧紧围绕畜牧业发展战略,加大对先进的秸秆加工及收获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并进行机具的选型配套,逐步实现秸秆揉搓、粉碎、压捆、压块、制粉等的机械化作业,大大提高秸秆机械化青贮、微贮,氨化的水平,确保加工质量的提高,实现秸秆的增值。2006年以玉米秸秆的综合利用为主,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其它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试验工作,示范县要建高标准的项目示范区(点),进行机具的配套作业,优化作业工艺,为全面提高我省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省级经费主要用于机具的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为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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