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06年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中心):
为按照省财政厅2006年预算编制的要求。明年的农机专项资金项目仍按《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进行项目材料的申报,具体格式同上年。也可以从山西农机信息网下载文本格式和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www.sxnj.org.cn)。
现根据省农机局申报的2006年财政计划重点,按照《农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农机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所辖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是:
1.申报单位: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中心)。
2.材料要求:上报材料要严格按《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格式附后)的填写规范认真填写,用A4幅面纸打印并附软盘。每个单位上报项目严格按申报条件,要选自身有基础,有优势的项目上报。项目区实施地点要用1:200000比例的县域地图标出,每个单位的申报项目控制在5个以内。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必须对所辖区域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建立项目库,并以正式文件上报,附全市所报项目的文本材料和全市项目库软盘(项目库电子版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地址:sxtyrwm@sina100.com)。
3.时间要求:各市、地农机局(中心)接文后,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撰写项目报告,续建项目也必须上报项目报告。务于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对县(市)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后以地市统一行文上报省农机局计财处,各县市项目报告作为附件一并上报。所有材料一式二份,计财处一份,有关业务处一份。
4.项目确定程序:按照省农机局制定的《山西省农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农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农机项目专家评审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确定项目,重点投资项目要经专家评审。今年不能纳入投资的项目,将选入省农机局项目库。合理排序,滚动安排实施。
附件1.2006年省级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
2.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2006年省级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
一、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1)
1、项目建设目标
利用今后5-10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设备先进、人员精干、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打破行政区划、各具特色的县乡农机综合服务站,培育一批经营灵活、服务周到、跨地区跨行业的农机中介服务组织,扶持一批农机田间作业、农机维修、农机销售、农副产品加工等服务大户,辐射带动一批农机户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2、实施内容
拟在全省新建30个农机综合服务组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服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补贴等。
3、申报条件:
全省范围。以粮食主产区、大运经济带、城郊经济发达的地区为主。要求申报部门领导重视,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相当的基层服务组织,有一定的服务市场,有一定的农机装备水平。
4、有关要求
全省建立30个农机服务组织,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配套不少于20万元。
二、大中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2)
1、项目建设目标
今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目前,我省农业生产对大中型拖拉机和一些先进农业机械需求较大。但农民实际购买能力有限,因此,设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拖拉机和生产急需的先进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以吸纳社会资金购买农机具,逐步提高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2006年计划通过对40-50多个粮食主产县的农机补贴,补贴各类机具2000台件以上。农机补贴对象主要是纳入实施范围的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含大户)、经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等。
2、实施内容
根据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及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的需求,2006年主要补贴下列机械:
(1)主机(2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自走式作业机械;
(2)田间作业机械,主要包括:耕整机械、播种机械、植保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
(3)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
(4)牧草种植、收获、加工处理机械;
(5)秸秆、饲草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
(6)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所需的新机具等。
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的文件规定,农机购置补贴的补贴率不部超过30%。 在每个年度内.每户农民或服务组织享受补贴额度最多不超过3万元。
3、申报条件
2006年项目实施的区域是我省的粮食主产县,以晋南盆地、晋中盆地、上党盆地、太原盆地和忻定盆地为项目实施的重点地区,要求申报部门按照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的购买力和配套能力做出规划,省局将根据财力,依轻重缓急逐步安排 。
4、有关要求
申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县,申报资金额50-70万元,每个市可申报1-2个县;申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县,申报资金额10-30万元,每个市可申报2-5个县(不可同时申报国家和省的项目)。要求通过增加机械作业面积来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对我省的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优势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3)
1、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各地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紧紧围绕优质小杂粮、干鲜果、蔬菜和草食畜四大主导产业和林果苗木、制种、中药材、特种养殖四大增收亮点产业。重点解决关键环节的机械化问题。在全省建立15个示范基地。
2、实施内容
一是划定实施区域、确定示范内容和目标、科学合理配置所需要的新型农机具。二是引进关键技术和相关设备。三是形成一定规模,实现产业化经营,进行示范引导。
3、申报条件
涉及大运经济带8个市25个县、市、区。要求申报部门领导重视,能完成项目内容,有一定的服务市场和农机装备水平。
4、有关要求
重点抓好15个“优势”产业示范点,要求有一定的基础,实行产业化经营。每个项目单位省财政补助不小于10万元,要求部门配套不少于20万元。
四、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机械化项目(项目编号SC-2006-04)
1、项目建设目标
进一步加快项目区饲草地建设和草产品的加工,大力发展畜牧机械装备数量和提高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民退耕还草养畜,运用农业机械进行饲草地建设、种植、收获、加工等。
2、实施内容
①集中资金解决收获问题,有重点地增加割草机、揉搓机、打粉机等有利于项目区建设的畜牧业机械。
②加快机械化饲草地建设,主要指对优质草地、盐碱地及其它草地的治理开发、现有耕地的退耕种草等进行机械化作业。即使用机械进行大平大整、挖沟排碱、培肥地力、机械化耕作、机械化种草、机械化收获牧草等作业。
3、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