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在2007年底前将所有整合煤矿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全面完成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将本通知速转发到本县(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有整合煤矿。
附件:1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流程图
2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各环节应提交资料一览表
3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联系电话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整合煤矿办理审批手续一条龙办公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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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煤矿所在地县级政府出具煤矿进入整合方案并达成整合协议证明文件到省工商局办理工商预登│
│记(煤矿名称变更,办理名称预核准;煤矿名称不变,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
│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名称核准当场办结;变更、注销登记5个工作日(下同)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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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一年期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 办理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
│ 办理时限: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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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同步开展相关工作:1.编制煤矿开采方案(设计);2.编制环评报告;3.编制水土保 │
│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4.编制安全专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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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煤矿业主申报情况,同步开展以下审查工作: │
│开采方案(设计)报省煤管局(15万吨以上)或各市州地煤管局(9万吨)审查 审查时限:10日 │
│环评报告报省环保局(15万吨以上)或各市州地环保局(9万吨)审查 审查时限:10日 │
│水保方案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省水利厅(15万吨以上)或各市州地水利局(9万吨)审查 审查 │
│时限:10日 │
│安全专篇设计报贵州煤监局(45万吨以上)或贵州煤监局各分局审查 审查时限:10日 │
│ (上述设计方案或报告等如需修改,审查时限可延长5日) │
│ 煤矿业主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到供电部门办理恢复供电手续,供电部门于7日内恢复对 │
│保留矿井维护或施工供电。 │
│ 无保留矿井的整合煤矿持矿区划定范围批复和煤矿开采方案批复到省工商局办理筹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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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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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完毕并联合试运行1个月以上,可同步申请以下验收: │
│申报安全设施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收 贵州煤监局 验收时限:15日 │
│申报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 省煤管局 验收时限: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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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煤监局换发或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时限: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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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管局换发或核发煤炭生产许可证 办理时限:3日 │ │申报环保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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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保局 验收时限: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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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商局换发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3日 │ │申报水保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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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水利厅 验收时限: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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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换发组织机构│ │ │办理采矿许可证正式延期手续│
│代码证 │ │ │ │
│办理时限:3日 │ ↓ │省国土资源厅按规定时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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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煤矿投入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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