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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类工业统计工作考评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类工业统计工作考评活动的通知
(渝商委发〔2006〕7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2002年以来,食品类工业统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咨询、监督和服务作用,及时反映全市食品工业发展水平和现状,为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为了进一步推动食品类工业统计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统计人员积级性,提高统计质量,经市商委决定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依据新制定的考评办法,继续开展食品类工业统计工作考评活动。

  附件:1.重庆市食品类工业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2.重庆市食品类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填报说明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重庆市食品类工业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二、考评内容
  评比内容共分三项:报表时间、报表质量和统计分析。
  1.报表时间
  前三季度报表季后10日内报达,第四季度季后15日内报达(统计分析报告顺延5天)。
  2.报表质量
  (1)数据准确。报表的数据真实、准确,表内指标之间逻辑关系严密。
  (2)报表内容填写完整。表内表外项目无遗漏。
  3.统计分析报告
  每季完成统计报表后,对数据增减变化的要分析原因,写出文字分析报告。报告有分析情况、说明问题、提出建议等要素。
  三、考评计分
  采取百分制计分。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

┌───────────────────┬─────────────────────────────────┬────────────────────────┐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 满 │    报表时间(20分)    │         每迟报一天扣2分(分析报告如此)         │除特殊原因,经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外,不扣分,但最迟│
│分100 │               │                                 │不超过3天。                   │
│ 分 ├────┬──────────┼─────────────────────────────────┼────────────────────────┤
│   │报表质量│数据真实准确(50分)│错报、漏报或重报一个扣3分;类值不等、数字之间出现逻辑性错误,一项 │如同期数与上年数不吻合,指标不完整等。     │
│   │(60分) │          │扣4分。                              │                        │
│   │    ├──────────┼─────────────────────────────────┼────────────────────────┤
│   │    │报表内容完整(10分)│          表内表外项目每漏一项扣1分           │如无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联系电话等。  │
│   ├────┴──────────┼─────────────────────────────────┼────────────────────────┤
│   │    统计分析(20分)    │无统计分析报告,每次扣5分;有分析报告,但无情况分析、问题说明等要 │                        │
│   │               │素,每缺一项扣2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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