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7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2007年高性能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重点是建设县级区域高性能插秧机维修服务中心。全省选择扶持建设10个左右县级区域性高性能农机综合维修点,每个点省财政补贴金额8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机具维修专用设备、仪器、工量具等的添置补助。
项目申报要求:由各市选择1个县级高性能插秧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申报的农机维修点必须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相应的维修场所、有取得维修资格的农机维修技术人员和必要的维修设备,并已取得农机综合维修一、二级资格一年以上。(附报农机维修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农机综合维修一、二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农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2007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机安全监理检测装备购置和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网络版)开发升级,其中:农机安全监理检测装备购置补助配置车载移动式农机安全检测线,每条装置总价值26万元左右。
项目申报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检测装备购置各市申报1个点,由农机监理所申报,每个点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8万元以内。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网络版)由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申报,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20万元以内。
(三)农机“111”人才工程建设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建设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要求,加快实施农机“111人才工程”,提高我省农机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队伍素质,2007年重点支持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和15个农机培训基地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添置教学培训与鉴定设施及培训工作。
项目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经省农机局认定批准的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和省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培训鉴定工作在本地区起示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培训鉴定人数较多、质量较高,农机实用人才培养效果明显,为提高农民机手素质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出较大成绩。
项目申报要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建设由省重点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申报,各市选择1-2个点申报,每个点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4万元以内。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江苏大学农业装备研究院、扬州大学工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个省级农机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农机“111”人才工程建设,申报省财政补助金额控制在4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