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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重点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重点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吉林市重点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吉林市重点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服务重点工业项目部署要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改进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大对重点工业项目服务工作力度,全面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实现“奋斗三年、总量翻番”提供切实保障,市政府决定建立我市重点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确保“绿色通道”顺利运行并切实发挥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并结合实际优化运行流程;按照形势发展需要及企业要求创新服务重点工业项目的举措和办法;对“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干扰影响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

  组 长:蔡玉和

  副组长:魏国枫 袭景春

  成 员:郭登余 王英杰 王宗英 何宝林 夏朝旭 杨继臣 苏学飞 关长吉 刘宏伟 张国华 王绍印 陈玉奎 乔哲龙 候广祥 杜彦林 孔军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郭登余(兼)

  副主任:王英杰(兼)

  成 员:王振亚 王锐  李冬华 张凤群  白明哲  陈晓涛

  二、工作制度

  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重点工业项目,从项目立项起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均实行全程代办、特事特办及全程跟踪服务。一是建立项目审批“代办”制,即代办人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一包到底;二是实行项目审批人员碰头制,即同一项目的审批,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部门(单位)现场办公,集中审批;三是建立项目前置审批单位联席制,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难点问题,由市发改委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会议研究解决;四是“并联审批”通知制,即牵头部门通过组织会签《并联审批通知单》,通知并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单位)进入相关审批程序开展工作;五是交叉审验文件内部传递制,即有前置审批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不同处室的审批文件进行内部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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