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工作的通知
(陕司通[2007]8号)
各市、杨凌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200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推出了一批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优秀调研文章,有8篇论文分别获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优秀调研论文二、三等奖,有16篇论文分别获得省厅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对理论调研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现就做好 2007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调研工作指导思想,把握今年调研工作重点
今年司法行政理论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这一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突出更多的有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成果,努力为开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今年理论调研工作的重点是:(1)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认真贯彻《
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3)加强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4)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和水平;(5)积极推进劳教办特色工作,深入探索劳教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6)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提升公证、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7)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8)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9)深入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方法;(10)综合推进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11)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提高防腐反腐能力和效果。各地各单位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调研重点。
二、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调研工作网络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