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新政[2007]36号)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座谈会以及省、市科技大会精神,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步伐,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一)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企业研发中心是企业中从事技术开发、工艺研究、产品开发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机构或实体,泛指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及其他研究开发机构。组建企业研发中心旨在强化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近年来,我市在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我市共建成省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57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家、省重点实验室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家。这批研发中心的建设,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60项,取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52项,申请专利3095件,获得授权1648件。在生物工程、膜材料、信息化学品制造等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其中核苷系列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无碳复写纸树脂显色剂等一批高新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自主创新发展战略,把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扶持,充分配置、利用好我市的科技资源,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符合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企业创新机制,努力把新乡建设成为中原地区产业科技研发基地。
(三)“十一五”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
根据建设创新型新乡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认定企业研发中心100家。其中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达到3家以上,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达到60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0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20家;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10家。我市省百户重点企业、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都要建立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能够支撑企业发展的企业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