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7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黔府发[2007]1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2007年全省烤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烤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7年,全省烤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贵州、和谐烟草。按照“健全机构、加强管理、完善设施、提高素质”的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整体推进烟叶基层建设;按照“基本稳定、个别调整、改善结构、满足需求”的要求,把握好“控稳并重、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抓好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依靠创新,努力提高烟叶质量。同时,进一步规范烤烟生产扶持投入和生产管理行为,促进我省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2007年全省烤烟种植指导面积235.9万亩,生产收购计划613.37万担,其中,上等烟比例30%以上,上中等烟比例80%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80%。
二、认真落实烤烟生产收购政策
(一)把握形势,控稳并重。认真把握烤烟生产形势,结合实际,做到控稳并重,分类指导。既要严防超产、超收反弹,又要及时掌握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变化,稳定政策,使计划落到实处。要把种植计划向质量风格突出、生产潜力、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产区和重点产烟县、乡(镇)倾斜,做稳做强优势产区。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实现适度规模种植,形成烤烟产业带和种植群体,进一步提高烤烟生产的集中度。要严格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烤烟计划,层层签订责任状,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稳定政策,确保投入。2007年我省烤烟收购价区政策不变,遵义市、黔西南自治州为二价区,其它市、州、地为三价区。往年每担20元的烘烤用煤补贴进入今年烤烟收购价格,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行文下达后执行。生产投入补贴标准总体维持去年水平不变,即按今年全省烤烟收购平均价格的14.6%进行补贴。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确保生产投入补贴到位。生产投入补贴二价区用于产前扶持;三价区每担留20元用于产后扶持,以弥补与二价区的收购价差。扶持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710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国烟财〔2006〕904号),确保规范使用。各地不得擅自出台或改变生产扶持标准,不得出台违背收购价格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