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中原城市群经济强市目标,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以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拓展产业链条和加快产业升级为重点,以各类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为载体,以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加快建立各种要素支持平台,培育产业升级示范区,积极引导企业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集聚力,在实现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优势。
(二)基本原则
1.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重的原则。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总量扩张与存量优化并举,从提升产业集群结构的内在活力入手,促进产业集群结构的根本性调整和优化。
2.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遵循产业集群形成、发展的内在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先导,以企业需求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集约发展,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
3.突出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的原则。围绕区域优势和特色资源,突出行业优势和地方特色,培育区域相对集中、比较优势明显、规模实力较强的产业集群。
4.鼓励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原则。以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为核心,支持技术水平高、加工能力强的支撑产业和配套企业的发展,完善服务功能,形成专业化分工明晰、上下游产品配套的生产体系。
5.推动技术创新的原则。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按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新乡”的要求,注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壮大产业集群,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6.现有集群与新生集群共同发展的原则。在重点支持现有七大产业集群优先发展壮大的同时,促进其它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共同支撑我市工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末,起重、制冷、纺织、电池、汽车及零部件、医疗器械、振动机械等七大产业集群预计销售收入1052亿元,年均递增29.4%;利税126.9亿元,年均递增27.7%。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个以上,省高新技术企业22家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以上,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36个以上;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个以上,省著名商标25个以上,培育中国名牌产品5-7个以上,省名牌产品16个以上。培育集群区域品牌3-5个,打造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国新乡起重之都”、“振动机械之都”等区域名片。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和公共技术平台,逐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