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灾后建房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设函[2007]532号)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抗洪救灾及灾后建房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动员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和灾后建房工作,及时做好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淮河干流发生了1954年以来最大的洪水,沿淮淮北内涝严重,皖南山区突发山洪,全省灾情十分严重。在这危急关头,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技术人员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满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积极投身抗洪救灾和农村灾后建房工作。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现有的技术人员情况,立即着手组建灾后建房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组,鼓励和支持优秀的骨干勘察设计人员参加农村灾后建房技术服务工作。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当地农村灾后建房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排,在统一规划、布局选点的基础上,主动做好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作。
四、各勘察设计单位在农村灾后建房技术服务中要以大局为重,实行技术支援、现场服务。同时要把“质量第一”贯穿于农村灾后建房全过程,精心设计,并把农村灾后建房从技术上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机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五、切实尊重农民意愿,设计上要反映农民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在农村灾后建房中,要切实做到尊重农民意愿,对于新建农房设计方案,一定要体现特色、尊重传统,广泛征求农民意见,让农民满意,把好事办好。
六、各勘察设计单位对开展农村灾后建房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要及时总结,对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农村灾后建房技术服务中成绩突出的勘察设计单位,我们在开展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评估时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认定。对在农村灾后建房技术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勘察设计人员纳入本人诚信记录,符合注册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注册。
各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农村灾后建房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请及时与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