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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整顿整改阶段(2007年7月25日-9月25日)
  在此阶段,各市根据排查情况分门别类地采取相应整改处理措施。省总站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应移交的农用运输车特殊情况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移交清单,组织移交。
  对于跨辖区发放的拖拉机牌证和驾驶证,要按省、市进行分类,由省农机管理部门公告后移给所属的省、地农机管理部门,接收单位要做好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对于给低速汽车和三轮汽车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要主动移交给公安部门。
  (四)总结规范阶段(2007年9月25日-10月10日)
  各市、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违法违规、不按规定、标准、程序要求给拖拉机办理登记上户和驾驶证申领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登记申领工作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
  (五)“实施方案”附的三种表格要客观的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有违规情况的填好各项内容不得瞒报,无违规情况的也要签名盖章报回表格。
  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4)于2007年11月20日前报省局农机监理总站。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监理机关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把专项整治与业务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机监理各岗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加大对拖拉机驾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记录审核和预约制度,严格按农业部教学大纲、培训教材培训。对只收费,不培训以及教学质量低的驾校,要进行整顿。努力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依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在整治期间,省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市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彻底、见成效。
  (三)多方协调,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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