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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
  2、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执不必严、违法必究。
  3、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顾全大局,统一步骤,处理好农机管理部门和机手的关系,处理好部门间、省际间、市、县际间的工作关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第42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以及我省有关要求,对照检查启用换发新牌证以来,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是否违规、手续档案、业务程序、审批事项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此次整治重点:
  (一)清理整治跨行政区域、超标准、超范围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等行为。
  (二)清理整治为不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发证、给不具备驾驶人申领资格的发证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委托生产企业、经销商和个人代理发牌发证的行为。
  (四)严格整顿不按工作流程进行拖拉机登记和核发拖拉机驾驶证的、档案不健全、审批不到位的行为。
  三、整治的方法、步骤
  按农业部统一要求,此次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6月10日前)
  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规范,广泛宣传开展规范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高认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步骤及各阶段的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制,为开展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各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务于2007年6月10日前报省局监理处。
  (二)摸底自查阶段(2007年6月10日至7月25日)
  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排查清理,摸清情况,查出原因,提出对策,并做好阶段总结。对己违规登记的拖拉机和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进行统计,填写农业部统一设计的《违规登记拖拉机情况表》(见附件2)和《违规办理驾驶证登记表》(见附件3)汇总上报省总站,并做好相关档案的清理健全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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