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发展粮食、食品等行业物流
积极推进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等重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和鼓励其发展网上交易、远期现货合同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完善市场服务功能。以河南粮食物流交易市场为依托,构建全省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省内重要粮食仓储、运销企业的信息系统,联点成网,形成粮食物流骨干信息网络。积极推进粮食流通方式的变革,更新原粮运输工具,完善散粮接收发放系统,实现粮食散装、散卸、散存、散运,降低粮食物流成本。
加快发展食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企业建立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购置冷链运输工具等硬件设施。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布局,建立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一是以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为中心,发展区域内农产品短途冷链物流。二是以食品、鲜活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中心,发展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三是利用双汇、冷王等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发展跨区域的农产品长途冷链物流,推行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推动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逐步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冷链物流系统。
五、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
抓住国家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的支持。每年从新增的基本建设统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采取补助或贴息方式,专项用于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检测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及储藏、交易、运销、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运销大户、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流通组织给予适当奖励。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二)拓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融资渠道
加快建立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市场运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省外资本多渠道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外资及其他非公有制资本投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可在资金、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享受《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豫发〔2003〕1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豫发〔2003〕7号)中的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和农产品流通组织发展提供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