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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豫政〔2007〕4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6-2010年)》,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十日

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6-2010年)
(省发展改革委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扩大流通规模,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豫发〔2005〕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流通的重要途径,在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引导农民面向市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供应、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不断提升,市场辐射能力不断增强,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华中棉花交易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郑州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代表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知名全国,初步形成了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相结合的多层次发展格局。多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全省70%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任务,发挥着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87个,年总交易额482.74亿元;其中产地型市场29个、占33.3%,销地型市场15个、占17.2%,集散型市场43个、占49.4%;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市场11个,占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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