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巩固对口支援成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帮助对口地区搞好扶贫开发
落实中央关于继续增强对口支援力度的要求,在“九五”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西部地区的对口帮扶工作,扩大“温饱工程”、“搬迁工程”、“支教工程”和“造血工程”的建设,深化经济合作,搞好三峡外迁移民的安置。
1、“十五”期间,在云南建成500个“温饱试点村”和一批实事工程。
2、在三峡库区继续建设“移民试点村”,加大在旅游、高效生态农业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引导有品牌、有效益、有规模的项目进入库区。
3、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继续援建一批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项目。
4、每年组织各类企业(包括民营等多种所有制企业)与对口地区进行交流和洽谈合作,并对两地的合作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5、实施“66100工程”,在对口的云南省开展大、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校际对口,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赴云南任教、任职,积极组织社会捐赠活动。
6、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搞好5500名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在上海的安置。
十四、发挥区域组织作用,联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西部大开发
1、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开展专题研究,组织考察洽谈,推动沿江企业到西部地区开展合作。
2、借助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与西部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举办“西部开发论坛”。
3、以长江开发沪港促进会为桥梁,向香港、欧美等地发布招商信息,组织港澳及外商企业与西部地区进行合作洽谈,配合西部地区做好引资工作。
4、推进上海的开发区与西部的开发区建立合作关系,交流经验,联合开展网上招商、海外引资等。
十五、形成服务支撑体系,抓好跟踪落实,提高上海与西部地区经济合作的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方力量,搞好协调服务,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局面。
1、由各新闻单位积极与西部地区有关部门合作,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宣传介绍西部开发建设成就及上海与西部地区合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