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办发[2007]1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订的《重庆市2007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所承担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
重庆市2007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要点
(市发展改革委)
2006年,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国内各区域板块竞相发展、东西部产业转移日趋明显的新态势,按照渝办发[2006]82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开放型经济战略部署,积极抢抓机遇,深入推进跨省市战略合作,大力强化招商引资,成功举办深港企业家来渝投资考察活动、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协调会第13次会议,对接落实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全市实际利用内资298.3亿元,增长 44.9%,实现“十一五”开门红。
2007年是我市直辖十年开启新局的关键之年,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探索内陆城市发展开放型经济新路子的要求,牢牢把握促进合作、服务发展的主线,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国内经济合作工作。
一、2007年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总体目标
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我市发展提出的“三大定位”“一大目标”和“四大任务”,加大引进来、走出去的力度,重点发展与周边地区、沿海发达地区的紧密合作。以成渝经济区合作为重点,推进与川、黔等相邻地区的战略合作,积极与沿长江省市共同推进黄金水道建设,促进要素合理流动。依托资源和市场的相对优势,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区的承接互动,通过“求差、找点、补链”式招商,促进产业集群的培育和产业链条的延伸,力争成为沿海企业的内地制造基地和零部件供应基地。争取当年实际利用内资增长20%,达到355亿元。
二、2007年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川渝共建成渝经济区合作
在推进川渝“1+6”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今年4月川渝两地政府签署的《关于推进川渝合作共建成渝经济区的协议》。以重庆、成都两个特大城市为龙头,以成都及绵阳等14个市和重庆“1小时经济圈”的23个区县为载体,加强区域分工合作、相互借势、吸引要素、互动互惠、协同发展。建立建设成渝经济区领导及工作机构。尽快争取国家编制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并委托研究机构开展规划的前期研究,6月上旬举办川渝合作高层论坛,推进川渝相邻区市县合作,下半年举办川渝相邻区市县合作座谈会,重点推进川渝之间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互惠互利的产业协作重大项目,共同推进成渝经济区统一市场的构建,加强舆论宣传,使成渝经济区成为国内外投资热土。
(二)深入开展多边全方位合作
以航道治理、港口建设、水运保障、干支联动为重点,与交通部和长江七省二市继续大力推进“黄金水道”建设。围绕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协调会29城市多边合作协议,以“黄金水道”建设为契机,推进现代物流业合作;以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推进长江旅游业合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契机,推进民工维权合作。联合西南五省区,切实推进交通能源、旅游、市场合作,为资源整合和要素流动搭建平台。继续推进渝黔煤电化基地前期工作。深入贯彻渝深合作协议,借助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力量,促进渝港深产业联动发展,争取引进更多知名企业,推进建设重庆(深圳)工业园。促进优势企业的国内投资贸易合作。办好各类大型会展活动。编制完成《长江三峡旅游总体规划》,推进并完成“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研究”、 “渝黔区域合作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