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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漯政[2007]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公路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得到改善,运营效率大幅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公路建设,优化通行费征收环境,加大堵漏增收力度,提高我市公路融资和还贷能力,促进我市公路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是促进全市公路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拉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起,省政府将我市十五期间干线公路省转贷资金偿还任务转入我市承担,并与我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完不成通行费征收基数的,不足部分由我市筹资补足,归还贷款本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对收费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收费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督导、协调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把通行费征收环境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点,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纠风、公安、交通等部门也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征收环境治理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
  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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