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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度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度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7]2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
  为做好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和200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结息工作,确保职工个人账户对账单如期公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200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300元。在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和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以此为据。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城镇居民储蓄存款利率,2006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年记账利率确定为2.35%(月记账利率为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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