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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意见

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意见
(省旅游局发布)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
  近年来,乡村旅游发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省乡村分布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市场空间和需求潜力巨大,发展前景良好。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农村工作和“以旅促农”、“以旅助农”等有关会议精神,促进乡村旅游又快又好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乡村旅游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决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旅游业是关联带动性强、拉动内需明显的新兴产业,吴仪副总理要求全国旅游行业“以旅促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全省上下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做好深入扎实的服务与保障工作。因此,充分依托和利用“三农”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是旅游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
  (二)发展乡村旅游是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实践。乡村旅游使广大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旅游业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使传统农业增添了附加值,农村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了现代农业经济体系建设,科技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加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乡村旅游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使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民思想观念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三)发展乡村旅游是以城带乡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发展乡村旅游适应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实现了“大农业”和“大旅游”的有效结合,加快了城乡经济融合和三次产业的联动发展,不仅扩大了城镇居民在农村地区的消费,还加快了城市信息、资金和技术等资源向农村的流动。
  (四)发展乡村旅游是推动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主要力量。乡村旅游现实和潜在的消费需求都非常旺盛,不仅符合城镇居民回归自然的消费心理,而且有利于开拓农民眼界,增强广大农民的出游实力,成为我省旅游最大的客源市场。农村地区是旅游资源富集区,农村旅游业的发展极大丰富了旅游产业的供给体系,将成为我省旅游产业的主要支撑之一。
  二、发展乡村旅游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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