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组织好《
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按照“先易后难、自上而下、分步推进、稳慎处理”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公务员法具体方案。(由市人事局办理)
5、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办理)
6、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与规范,培育和发展行业组织与中介机构,促进“全民创业行动”深入开展。研究促进行业协会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的制度和措施。(由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7、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等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和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度、措施的研究和制定。(由市劳动保障局办理)
8、按照《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工作。(由市财政局办理)
9、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查阅政府信息。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办理)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稳妥实施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扎实做好报批前的方案论证和筹备工作,待上报工作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全面组织实施。(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办理)
11、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布。科学分解执法职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人事局办理)
12、根据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开展好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行政处罚领域建立案卷评查制度,逐步建立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13、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办法的规定,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我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坚决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办理)